公布说明

???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52 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6〕108号)要求,宿州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公布实施。

二、宿州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体系主要包括清单、服务指南。清单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共同实施)机构等。服务指南逐项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

三、法律和信息咨询、信息公开、宣传教育、信访处理、档案查询等5类市级部门共性服务事项不列入部门清单。

四、对公共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调整完善服务内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最上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五、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公共服务清单的落实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电子邮件: bianbanzhk@163.com@163.com
联系电话:0557-30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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