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宿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120miniao.com/)上查阅。

一、公开范围与目录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

7、公共服务。本机关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地点: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E座2楼、联系电话:0557—3049373。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557—3049373。。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E座二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49373;传真号码:0557-3030826;邮箱:258926006;邮政编码:234000。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附件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120miniao.com/public/column/2655633?type=2&activeId=222)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级政府机关投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电子邮箱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 纸质 □ 光盘 □ 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单位印章)

年   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单位版)

申请单位信息

名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电子邮箱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 纸质 □ 光盘 □ 电子邮件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单位印章)

年   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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