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02427/201712-65772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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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11-10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共资源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1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公管局修改完善招标文件范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 ||
文号: | 关键词: |
宿州市公管局修改完善招标文件范本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经征求招标人、行业专家意见,结合宿州市实际情况,经市公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对宿州市房建和市政招标文件范本做出相应的完善和调整,经调整后的范本,结合国家“放管服”要求,范本不再要求强制性使用,示范文本合同类型、评标办法等采用“菜单式”选择,切实还权还责于招标人,招标人可根据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文件内容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积极推进招标文件事后备案制,减少人为影响因素,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公信度和满意率。 (文/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