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384437/201611-97216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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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6-11-30 |
发布机构: | 市供水公司 | 生成日期: | 2016-11-3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政务公开总结 | ||
文号: | 关键词: |
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政务公开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分解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市城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公司逐项对照,全面总结,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企业、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相结合,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供水信息,努力方便群众全面获取供水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供水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和促进作用。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及时健全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工作。根据供水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公司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供水网站上公开了供水事项办理程序和相关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们通过网站、报刊、电视、机关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公开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宿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宿价业〔2015〕70号)和《关于宿州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价格的通知》(宿价业〔2016〕30号)两项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公司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供水信息的强烈需求与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
2017年,我们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供水中心工作,努力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履行职责,实现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迈新台阶。
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