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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86001416/201701-10809 信息分类: 单位预算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6-02-23
发布机构: 市公路局 生成日期: 2016-02-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号: 词: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23   保护视力色: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万元,非税收入返还安排28万元,为治理超限超载部门协调工作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万元,非税收入返还安排62万元,主要考虑公路部门行业特点公务车常年在公路建设一线以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5年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42万元,非税收入返还安排28万元,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主要是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以及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经费使用将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0万元,下降36%

(三)本年计划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费用控制在15万元以内。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按保有车辆31台计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万元,非税收入返还安排47万元,主要考虑公路部门行业特点公务车常年在公路建设一线以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支出。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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