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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9287058X/201407-00283 信息分类: 内设部门
内容分类: DOC,公民 发文日期: 2016-01-01
发布机构: 市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16-01-01
生效时间: 2014-07-08 废止时间: 2024-07-08
称: 基数核定科
号: 词:

基数核定科

发布日期:2016-01-01   保护视力色:       

基数核定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二、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进行重点稽核;

三、结合申报对所有参保单位进行书面稽核,根据需要,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审查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参保个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

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受理与稽核相关的举报、信访投诉案件;

六、指导各县、区的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3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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