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287058X/201407-00283 | 信息分类: | 内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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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DOC,公民 | 发文日期: | 2016-01-01 |
发布机构: | 市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6-01-01 |
生效时间: | 2014-07-08 | 废止时间: | 2024-07-08 |
名称: | 基数核定科 |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基数核定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二、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进行重点稽核;
三、结合申报对所有参保单位进行书面稽核,根据需要,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审查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参保个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
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受理与稽核相关的举报、信访投诉案件;
六、指导各县、区的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30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