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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7111468X/201712-1765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17-12-15
发布机构: 扶贫办 生成日期: 2017-12-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号: 词: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5   保护视力色: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办秘〔2017〕62号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

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

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17〕68号)要求,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实际,现就我市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评估自然条件、产业基础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因素,我省确定萧县为深度贫困县。我市结合实际,确定8个深度贫困村(桥区栏杆镇大旺村、蕲县镇大江村,萧县杜楼镇八庄村、酒店乡李庄村、王寨镇苏庄村、新庄镇常庄村、赵庄镇孙大庙村,砀山县砀城镇杨庙村)。以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为重点,采取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更加有力的推进举措,集中更强的帮扶力量,着力解决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贫困发生率高以及村两委班子能力不强等问题,确保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重点任务

在全面落实现有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基础上,农村普遍适用的项目在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实施,改革试点项目在深度贫困地区先行先试,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主要集中用于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做到“六个聚焦”:

(一)聚焦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集中力量攻坚,确保夯实脱贫基础。推进深度贫困地区道路建设,到2018年,全面实现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对50户以上人口的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最便捷的连接通道,全面提高群众出行质量和安全。优先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深度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优先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着力解决低电压、网架不合理、未通动力电等问题。突出抓好深度贫困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改造升级危旧狭小活动场所,打造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加快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初步改善村容村貌。(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委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二)聚焦产业扶贫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做到产业扶贫全覆盖。结合当地资源条件、产业基础,投入专项资金在每个深度贫困村培育1项特色优势产业,至少发展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新建或者扩建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村扶持发展1个300千瓦以内的光伏电站,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贴外,剩余的由市县两级统筹解决。支持萧县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国家级综合示范县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大力推进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贫困群众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模式,不断放大产业扶贫效应。积极推进贫困地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努力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引导贫困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土地和农业设施、到户扶贫资金等作价入股参与分红,切实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区审批”的流程,自下而上,逐级建立产业扶贫需求项目库,力争到2019年,深度贫困地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至少有1个长期受益的产业增收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商务局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三)聚焦就业创业扶贫

组织本地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采取“一帮一”的方式,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进一步加大职业介绍、就业服务、劳动力转移等工作力度,有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加强跟踪服务,促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创业。扎实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大力开发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新增或补充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结合深度贫困村扶贫工厂建设,鼓励吸引市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深度贫困村设立加工、制作、装配、营销等分布式企业网点,打造以“就业扶贫驿站”为载体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四)聚焦健康脱贫

围绕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等方面,全面落实健康脱贫各项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细化完善“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在全面落实省“351”、“180”等健康脱贫政策基础上,实行贫困人口住院“351+90%”政策,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实行“190”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加快推进深度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四年提升”计划,建设指标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施医疗卫生结对帮扶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市三级以上医院与深度贫困村医疗机构建立稳定持续的帮扶关系。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建立完善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稳定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卫计委;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五)聚焦教育扶贫

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控掇保学工作机制,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推进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组织市县优质教育资源与深度贫困村小学结对共建,建立师资交流机制,将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传递到基层学校。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就近享受高质量的教育。对照市级出台的办学条件标准和建设要求,为每个深度贫困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为就读职业学校的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训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受教育年限,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分别牵头;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六)聚焦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

全面排查需要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别是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情况,发现一户,改造一户。落实建新拆旧奖补政策,严格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落实分类补助政策。大力推广加固改造等低成本改造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加固、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房屋等方式,兜底解决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全面排查、精准筛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提高搬迁精准度,规范实施好搬迁项目。加大对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区贫困群众搬迁力度,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充分保障资金需求。强化搬迁群众后续脱贫措施,加大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生态扶贫等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做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从2018年起,市级财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扶贫专项资金,增列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在增加本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整合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确保脱贫攻坚顺利进行。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县域经济支持力度,增强脱贫攻坚成效的稳定性、持久性。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市级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省财政支持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贫困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大力支持深度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确保贫困县列入整合计划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不低于80%,已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不低于80%,已支出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不低于80%”。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原则,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支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创业发展,力争贫困户有信贷需求实现应贷尽贷。(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分别牵头;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二)激发内生动力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将帮扶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改进帮扶方式和动员方式,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贫困群众参与方式、用工酬劳、收益分配等办法,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德并举,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引导群众勤劳致富,对有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为享受农村低保或扶贫政策分家立户遗弃老人的,采取公益诉讼等形式,帮助老年人维护权益。大力总结推广脱贫攻坚各类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局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三)强化帮扶力量

市直单位结对帮扶深度贫困村的,要在资金、项目、人员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都有一个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推广创新“农校、农超对接”新模式,组织机关学校食堂和生鲜超市与深度贫困村建立农副产品定向采购机制,拓宽销售渠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认领项目、认捐款物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持续加强对自然村扶贫小组长的培训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传帮带”作用,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要优先向深度贫困村配备。根据贫困村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充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按规定予以大力宣传,注重提拔使用,对不胜任的要及时召回调整。(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市扶贫局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帮扶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确保脱贫质量。各相关部门要精准聚焦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日程表、列出作战图、明确责任人,跟踪推进、抓好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完善责任落实督查巡查、工作成效考核等制度,逐月逐季督查推进,确保打赢我市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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