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8528426/201712-17233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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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12-14 |
发布机构: |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 生成日期: | 2017-12-14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备案工作,根据《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科计〔2006〕159号)、《宿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实施办法》(宿政秘〔2016〕142 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17〕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结合职能,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于2017年7月2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意见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张森,电话:0557-3025760;18055778185
邮箱:szskjjxzk@sina.com
附:《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宿州市科技局
2017年7月26日
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科计〔2006〕159号)、《宿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实施办法》(宿政秘〔2016〕142 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17〕65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宿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组建中心旨在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 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标准、工艺、装备。
(2)为行业或领域进行人员培训,培养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3)研究中心对外开放,接受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等任务。
(4)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接纳市内外相关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到中心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
(5)积极发展科技产业,形成技工贸一体化、自我良性发展的能力。
第四条 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由市科技局根据市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各县、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归口管理中心的组建、实施、检查和监督,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五条 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市内行业或领域中科技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或是多个单位的联合体,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六条 凡申报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
(2)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技术团队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
(5)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套资金的能力,依托企业组建工程中心的,组建单位原则上近3年销售收入平均不少于3000万元,且在上一年度年通过省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报表中填有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
(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发布指南,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中心,采用竞争择优的办法组建。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填写《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
(2)所在地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所填写的《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并指导申报单位编写《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经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实行差额淘汰;
(4)根据评议结果,经市科技局审定,列入该年度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并签订《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第八条 研究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其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九条 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因骨干人员变化、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故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依托单位可申请中止。因人为因素致使项目人以实施或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市科技局可视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到撤销。被撤销项目的依托单位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条 市研究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者,由市科技局授予“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宿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可行性报告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合作单位:
主管部门:
论证时间: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编制
填 报 说 明
1、本可行性报告与申报书为组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套材料,在市科技局指导下,由各县区、园区组织填写。《建设可行性报告》可经专家论证修改完善。
2、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指依托单位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3、计划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编排,否则无效。
4、文本规格为A4纸,封面格式不变,按具体要求报市、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留存。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中心名称
组建内容概要(限300字以内)
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简介(单位名称、性质、通讯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二)组建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1、组建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建成后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内行业现状及需求
(四)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现有的基础条件和优势
1、在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设计及成果转化情况
2、有关人员队伍、基础设施、试验装置等情况
(五)“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需具有可操作、可考核性)
1、创新能力和水平 研究开发的工程化技术、工艺、装备;推出的新产品;消化吸收、引进技术情况等
2、经济社会效益 成果转化辐射产生的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中心”自身的经济效益和自我发展能力等
3、人员培训和对外开放服务
4、“中心”建设近期目标任务
(六)“中心”的总体设计和布局
1、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
2、“中心”的基本结构、各单元的职责和关系
3、“中心”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4、人员配备情况。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七)“中心”组建计划进度
(八)经费预算与支出
1、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部门和地方的匹配资金
2、分年度的经费预算
3、经费支出明细。基本建设投资、主要新增仪器设备清单
(九)依托单位意见及保障承诺
(十)合作单位意见及保障承诺
专家论证意见: (一)对本“中心”可行性方案的评价(主要包括:本“中心”的名称、发展方向是否凝练准确;对行业技术进步辐射带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承担单位的技术力量和基础条件是否能满足建设任务的需求;实施方案是否可行;经费保障是否合理等) (二)对本“中心”可行性方案的建议。
论证委员会主任委员: 年 月 日 |
专 家 论 证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
职 务 |
专 业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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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科技局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编写大纲
一、宿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依托单位:(全称)
三、合作单位:(全称)
四、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五、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六、组建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重点说明: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定义,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组建中心的必要性、可行性;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
七、省内外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和趋势
省内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市内的技术水平和技术需求等。
八、依托单位情况
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机构、设施、研究开发活动及效益);
依托单位在该技术领域的优势(承担的省、市有关课题,取得的有关科技成果,在省内、市内的地位和影响,人才队伍等);
九、组建内容及实施方案设想
(一)组建中心的目标和任务;
(二)中心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运行模式;
(三)如何发挥在行业科技进步中的带动作用;
(四)有关经费预算:包括申请财政拨款、贷款和自筹资金。
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明信息表
时间: 年 月 日(盖章)
中 心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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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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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1.高等院校 2.科研机构 3.企业 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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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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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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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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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
□ 工业领域 □ 农业领域 □ 社会发展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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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总 数 |
(其中大专学历以上: ) |
主要经济指标(上一年度) |
销售收入 |
利税 |
出口创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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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2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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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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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项目任务书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合作单位:
主管部门:
填报时间: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编制
填 写 说 明
1、本《项目任务书》是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的依据,具有行政约束力。
2、《项目任务书》由项目执行单位,根据经专家论证并修改后的《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一式五份报送市科技局。
3、填报单位应按《项目任务书》中各栏要求填写,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必要时可加附页或说明材料。
一、“组建“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
二、“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 1、“中心”的主要任务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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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的总体设计和布局 |
三、“中心”建成后的考核目标 1、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拟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拟建设的试验装置,所要达到的规模及水平,…)
2、社会经济效益(科技成果向企业辐射或“中心”自身转化产生的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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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人员及对外开发服务(为行业培训工程技术人员,接纳外单位科技人员到“中心”从事工程化研究开发,…)
4、“中心”内部运行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状况、资产增值、技术储备,…) |
四、实施方案和进度 1、实施方案概述
2、实施进度及分阶段目标 |
五、项目组成员及分工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职 称 |
专 业 |
在本项目中的分工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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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金投入用途
1、资金投入 单位:万元
年度 金额 来源 |
年 |
年 |
年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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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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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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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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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
2、资金支出概算
科目名称 |
总预算 |
其中:市财政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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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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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置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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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制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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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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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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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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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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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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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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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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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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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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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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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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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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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列出主要新增仪器设备清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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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托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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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作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九、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十、市科技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