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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368/201709-7135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1-29
发布机构: 宿州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2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领导解读:《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
号: 词:

领导解读:《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

发布日期:2017-11-29   保护视力色:       

一、制定《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过程

为推进宿州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制定《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依据

依据《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三、制定《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过程

根据《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宿州市实际,由方志科起草,形成《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一稿)》;交分管领导审查修改,形成《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二稿)》;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研究修改,形成《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三稿)》;征求各县区地方志办公室意见,修改形成《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四稿)》。

四、《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主要内容

《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四部分内容: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阐述了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6条基本原则,明确了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9项主要任务,提出了5套保障措施,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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