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456/201712-85558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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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12-20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宿行管〔2017〕123号 | 关键词: | 先进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局(处)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锐意进取、勇站排头,圆满完成了各项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机关后勤、接待事业的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组织健全、结构合理,战斗堡垒作用强。集体(支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在集体的领导下,各成员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2.制度严格、作风踏实,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党的组织生活、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常规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公正廉洁,团结协作,标杆作用明显,未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
3.目标明确、标准一流,工作实绩突出。对照岗位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态度严谨,标准一流,完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加强理论学习、积极报道和宣传单位好的做法与传统,为提升单位形象做出一定贡献;注重效能建设;为单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及各项组织生活。
2.带头爱岗敬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精研技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群众威信高、工作实绩突出,年终考核成绩优异。
3.带头争创佳绩。为突出单位特色,积极思考、出谋划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加强理论学习、积极报道和宣传单位好的做法与传统,为提升单位形象做出一定贡献。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条例,模范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在工作和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机关、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先进个人,推荐结果于12月19日前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先进集体由局党组会议直接研究确定。
附件: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名 额 分 配 表
单 位 |
说 明 |
先进工作者 |
局(处)机关 |
含:聘用人员 |
10 |
房管所 |
含:借用物业人员 |
6 |
干休所 |
含:聘用人员 |
2 |
关 工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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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苑宾馆 |
|
10 |
公车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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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物业公司 |
含:保卫科、综合科各2人 |
10 |
合 计 |
50 |
局党组研究结果进行公示后,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