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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456/201712-85558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2-20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12-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号: 宿行管〔2017〕123号 词: 先进

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0   保护视力色: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局(处)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锐意进取、勇站排头,圆满完成了各项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机关后勤、接待事业的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组织健全、结构合理,战斗堡垒作用强。集体(支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在集体的领导下,各成员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2.制度严格、作风踏实,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党的组织生活、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常规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公正廉洁,团结协作,标杆作用明显,未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

3.目标明确、标准一流,工作实绩突出。对照岗位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态度严谨,标准一流,完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加强理论学习、积极报道和宣传单位好的做法与传统,为提升单位形象做出一定贡献;注重效能建设;为单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及各项组织生活。

2.带头爱岗敬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精研技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群众威信高、工作实绩突出,年终考核成绩优异。

3.带头争创佳绩。为突出单位特色,积极思考、出谋划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加强理论学习、积极报道和宣传单位好的做法与传统,为提升单位形象做出一定贡献。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条例,模范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在工作和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机关、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先进个人,推荐结果于12月19日前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先进集体由局党组会议直接研究确定。

附件: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单    位

说    明

先进工作者

局(处)机关

含:聘用人员

10

房管所

含:借用物业人员

6

干休所

含:聘用人员

2

关 工 委

 

2

南苑宾馆

 

10

公车管理中心

 

10

物业公司

含:保卫科、综合科各2人

10

合   计

50

 

 

局党组研究结果进行公示后,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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