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181/201711-10996 | 信息分类: | 机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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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人力资源 | 发文日期: | 2017-11-23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粮食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副调研员刘利 | ||
文号: | 关键词: |
刘利,女,汉族,安徽灵璧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灵璧县商务局纪检组长,杨疃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1998.08-2000.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尤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虞姬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灵璧县委常委,灵璧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灵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灵璧县人大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2017年6月任宿州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分工: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文明创建、效能建设、信息宣传、工会、共青团等工作,联系关工委、粮经学会。
办公地点:埇桥区胜利东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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