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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40867718/201712-24173 信息分类: 应对情况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17-12-11
发布机构: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12-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对“合肥部分药店没有处方照拿处方药再调查”舆情信息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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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肥部分药店没有处方照拿处方药再调查”舆情信息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7-12-11   保护视力色:       

2017年10月26日,省局将“合肥部分药店没有处方照拿处方药再调查”舆情信息转合肥市局核查处理。

一、加强药店非法销售问题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投诉举报安徽省天健国药堂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石药阿莫西林胶囊、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颍上路店销售的莫匹罗星软膏有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安徽国胜大药房销售的“西洋参粉”许可到期、天健国药堂大药房天猫旗舰店销售的包皮矫正剂为假药、百姓缘大药房西园店购买的苏为坦曲滴眼液有质量问题等案件线索立即进行调查。

二、加大药化流通处以及审评认证中心转办药房案件查处力度

对于日常监督以及认证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其中,对药化流通处转办,安徽省国泰瑞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园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进行立案查处,没收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并进行罚款;对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发药品的行为进行核查处置。对审评认证中心转办的安徽省春园大药房有限公司合肥市八店涉嫌违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进行核查,下达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对药房进行药品执法监督抽检

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品抽样,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在今年的药品执法监督抽样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园店、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合肥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分公司以及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送检。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的把控,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四、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与日常监督部门的合作,对药化流通处及审批认证中心转办的非法销售处方药的案件线索进行及时核查处置,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对非法销售处方药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答复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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