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343219X/201705-00177 | 信息分类: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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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05-10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环保局 | 生成日期: | 2017-05-1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安徽佳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一期)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 |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佳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一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36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埇桥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佳源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宿州市环境监测站
公示时间: 2017-05-10
项目概况:年产30.78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其中脂肪族减水剂306000吨/年(产品有水剂、粉剂两个品种,粉剂折算为水剂计算产量)、18000吨/年对氨基苯磺酸。年操作时间7200小时;合成车间:本项目环评期间主体工程为19条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实际建设17条,每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8000t/a,共计306000t/a;1条对氨基苯磺酸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8000t/a。干燥车间:主要包括两个干燥塔,每个干燥塔配备一台热风炉。两个干燥塔一用一备,年产减水剂粉剂60000t。公用设施:主要包括冷凝水系统等设施。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本公司预处理后会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埇桥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监测结果符合埇桥区经济开发区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废气: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为1台8t/h的燃煤热风炉锅炉(两台热风炉一用一备)产生的烟气,其经过旋风-加碱水膜除尘后高空排放。热风炉排烟气中SO2、NOX、烟尘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工艺废气经过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甲醛和苯胺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上述标准限值要求。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有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燃煤废渣在建材行业的利用途径极多,可用于制砖、瓦、水泥、预制构件等,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脱硫除尘烟泥和石膏浆料外售給物资部门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存放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经过以上方式处理处置后,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零。SO2、NOX总量控制指标:燃煤热风炉合计年排放SO2为7.94吨、NOX为8.19吨,符合总量核定指标。环评报告书中核定量为:SO2总量控制指标为8.9t/a,NOx总量控制指标为23.5t/a。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3913560 3030637
邮箱: xm3918176@163.com 通讯地址: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