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343219X/201705-00033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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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05-02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环保局 | 生成日期: | 2017-05-02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第1-3批转办单边督边改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中央环保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4月26日成立由分管副市长邵郁任组长的宿州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小组;4月28日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宿期间保障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设置六大协调保障专项工作组,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市开展环保督察协调配合工作。4月29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第一批转办单交办后,我市4月30日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督办推进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市长杨军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节奏,及时跟进,持续加大办理力度,铁腕整治,严肃问责,确保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零时差”。现将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3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3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两批共计16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共确定四家责任单位。其中:砀山县政府承办1件,埇桥区政府承办10件,泗县政府承办3件,灵璧县政府承办2件。
各责任单位在接到转办单后,迅速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市各项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环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反应,扎实整改。截至目前,16件举报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我市将严格按照要求,紧扣节点,扎实推进,迅速处置,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宿州市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2.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3.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