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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78X/201712-26308 信息分类: 发布实录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青少年,中年,老年,DOC 发文日期: 2017-12-13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税局 生成日期: 2017-12-1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国地税12月12日联合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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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国地税12月12日联合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发布日期:2017-12-13   保护视力色: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刘兴。欢迎各位参加宿州市国家税务局、宿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宿州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请允许我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下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宿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洲;宿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元灵;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周清;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晓明。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一是由国税局介绍宿州市国地税深化合作、加强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二是由地税部门就环境保护税法知识及地税部门开征准备工作进行介绍。

首先进行第一项,请宿州市国税局王局长就国地税深化合作、加强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王洪洲:各位同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推进国地税合作、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是按照国务院部署,税务系统近年来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转变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关键所在,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宿州市国税局、地税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各项改革措施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30条意见,市国税局、地税局均进行了分解落实,制定了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及具体的落实举措,以保证“放管服”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省国税局、地税局部署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61项改革事项中,54项需市级层面落实的事项已全面落实到位;2017年国地税重点合作事项22项中,除1项省政府层面正在进行调研外,其余21项已全部落实。

宿州市国税局、地税局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方面具体的落实措施,一会张元灵副局长将作详细的介绍。

谢谢大家!

谢谢王局长的精彩介绍。有请宿州市国税局张局长介绍宿州市国地税深化合作、加强税务系统在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

张元灵:各位同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2017年以来,宿州市国税局、宿州市地税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放要彻底且有序,管要规范且有效,服要优质且有感”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结合宿州实际,将总局、省局“放管服”工作要求落地生根。现将宿州市国税局、宿州市地税局深化国地税合作,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情况介绍如下: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简政放权有关规定,无任何公告之外的其他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局及下属各单位依照权责清单规范行使权力,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无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对已经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停止执行,不存在采取其他方式变相审批的问题;除总局规定要求报送的涉税资料外,无其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

二、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已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立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和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稽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开。

(二)参与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况

根据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制定本部门信息目录,定期在宿州市国税局、宿州市地税局内外网站上公布欠税信息、偷税信息、税务处罚信息以及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等内容。同时按照宿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宿州市政府牵头建立的bet28365游戏,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切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情况

积极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建立联合惩戒信息反馈机制,支持和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强化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的税务管理,从严格发票领用、从严实施出口退税审核、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以及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严格管理。

(四)加强风险应对扎口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风险应对任务扎口管理机制,统一通过金税三期风险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加强进户执法计划管理,合并进户执法事项,推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执法,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优化纳税服务情况

(一)深化国地税局合作

国地税协同开展登记管理,联合出台《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核定管理操作规程》、《非正常户管理操作规程》,对已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共同管辖纳税人,实现开业、变更、注销、定期定额户管理信息共享,截止11月底,协同为3432户纳税人办理了注销登记;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款,截止11月底,国税代地税征收税款4107万元,地税代国税征收税款 5826万元,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市区范围内淮海路邮政支局代开点)现已正式开展;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充分应用第三方共享信息,开展共管户的纳税评估工作,定期交换风险疑点信息,风险点相互印证,评估结果双方共享;联合推动银税互动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一方签署双方互认,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充分利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提供纳税信用增值服务,积极助推纳税人办理“银税互动”贷款,已为128户纳税人办理了“银税互动”贷款3.87亿元,其中涉及小微企业95户,贷款金额2.46亿元。

(二)国地税联合办税情况

目前,国地税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共建6个办税服务厅,采取灵活多样的联合办税模式,共同进驻5个政务大厅,共同设立34个联合办税服务窗口。对偏远农村分局,或委托地税人员代征税款、代开发票,或派驻人员入驻地税办公,或联合委托第三方代开代征,截止11月底,国税在地税设置窗口14个,地税在国税设置窗口30个,联合委托第三方设置窗口3个。

(三)创新纳税服务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网上办税平台办理涉税业务。网上办税平台是基于互联网的“业务申请入口统一、内网外网处理一体、线上线下办税互补、信息推送渠道多元”的崭新办税模式,目前,该平台已基本囊括纳税人发起的所有办税业务类型,以网上申报业务为例,宿州市网上申报户次占同期申报总量的比率稳定在90%以上,地税局近期已达99.8%。二是网上申领发票,物流配送到户。为解决纳税人领用发票需到办税服务厅排队办理的难题,推出“网上申领发票、物流配送服务”这一服务新方式,网上申领配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是扩大自助范围,办税选择多样。作为网上办税的延伸,先后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用电脑,辟出自助办税区,选择市区和部分偏远地区置放自助办税终端机,供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地点与方式,随时随地办理IC卡报税、发票认证、发票领用、纳税申报、车购税申报缴纳等业务,获得更加多样化的办税服务选择。四是网上税企互动,远程服务到位。建立税企沟通QQ群,确定网上专家坐席人员,通过QQ远程协助方式,在线指导纳税人解决报表填报、平台操作、账务处理等涉税疑难。依托网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行网上学堂,将涉税知识和最新政策的文件、教学视频等进行公布,方便纳税人日常税收学习。同时,建立税企互动信息平台,接收纳税人意见反馈和业务咨询,在线开展调查征集,多方倾听纳税人需求,形成网上学堂、网上需求征集、网上咨询为一体的税企互动模式。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放”,到位而不越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规定,防止变相审批和新的审批事项产生,着力规范好自身行政审批行为,真正降低纳税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二是坚持“管”,放权而不放责。以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目标,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探索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科学转变征管方式,实现减少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三是坚持“服”,简政而不减效。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的举措在纳税服务上大胆破题。

总之,宿州市国税局、宿州市地税局将紧密围绕上级局部署,做好放管服的集成和统筹,根据税收工作的新情况制定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在推进信息化应用、加深国地税合作、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后续管理等方面着力,让“放管服”为纳税人带来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张局长的精彩发言。下面进行第二项,有请宿州市地方税务局陶周清局长和吴晓明副局长对环境保护税法知识和地税部门开征准备工作进行介绍。

陶周清:各位同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环境保护税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环保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也是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环保税法的实施对于加强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企业治污减排,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下面,请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晓明同志就环保税法开征背景、意义、税法基本规定和我市地税部门各项开征准备工作做具体说明和通报。

谢谢大家!

吴晓明: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对《环境保护税法》做一个基本的介绍。

一、环境保护税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加强环境保护刻不容缓。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中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开征环境保护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二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三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四是通过“清费立税”,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二、环境保护税法的基本规定

(一)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二)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

参照国际经验,并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税法对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分别作了规定:(1)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3)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具体到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三)环境保护税减免税优惠《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二是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三是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入的应税污染暂予免税。四是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对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四)环境保护税征缴方式《环境保护税法》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主管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与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信息资料。这一征管模式突出了纳税人自主如实申报纳税的义务,明确了税务机关征税的主体责任,对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技术复核。

三、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环境保护税是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政策和征管上需要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环保税法顺利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环保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宿州市地税局周密布署,强化担当,认真履责,积极作好环保税开征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开征准备工作方案和各项配套办法。印发《宿州市地税系统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制定了《宣传方案》、《培训方案》、《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配套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确保全市地税系统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在高强度、快节奏中有条不紊开展。

二是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主动与财政、环保部门协作,成立了由财政、地税、环保部门组成的宿州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工协作和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征管衔接顺畅、转换平稳。

三是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和征管调研。联合财政、环保部门,开展排污企业调查和政策调研,摸清我市现行排污费征管状况,分析费改税对环境保护、企业税费负担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测算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税额标准,撰写了多篇调研报告,积极为省级层面制定配套政策和征管办法建言进策。

四是全面接收排污费档案。  密切与环保部门配合,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做好排污费缴费人档案移交工作。至9月底,市本级和五个县区局同步完成了环保税纳税人电子档案和纸质资料接收工作,全市共接收332户排污单位征管档案。档案资料的顺利交接,标志着我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为下一步顺利实施征管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开展环保税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全覆盖宣传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和环保税相关政策规定,普及环保税知识,提升全社会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认知度,提高环保自律和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征管环境,做好开征前“预热”。

各位媒体朋友,环保税开征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做好环保税开征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夯实责任,倒排工期,细排计划,扎实做好各项开征准备工作,确保环保税顺利实施,发挥环保税在促进企业减排、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常保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宿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陶局长和吴局长的精彩介绍。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已经进行完毕,各位媒体记者对本次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还有需要了解的,请会后与相关部门联系,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各位新闻媒体朋友的光临,祝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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