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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78X/201712-61423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青少年,中年,老年,DOC 发文日期: 2017-12-11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税局 生成日期: 2017-12-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网民咨询“年所得12万元”包括哪些所得?问题回复
号: 词:

关于网民咨询“年所得12万元”包括哪些所得?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17-12-11   保护视力色:       

问:

“年所得12万元”包括哪些所得?


答:

 “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票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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