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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472/201712-77151 信息分类: 精准扶贫情况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告 发文日期: 2017-12-28
发布机构: 宿州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7-12-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埇桥区“六措施”加强扶贫资金收支管理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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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六措施”加强扶贫资金收支管理专项审计

发布日期:2017-12-28   保护视力色:       

埇桥区采取“六项”有力措施,对全区财政扶贫资金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共抽查了41个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53个村,抽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亿元,提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扶贫制度等意见建议33条,促进了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对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区审计局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抓落实。二是建立审计调查工作机制。抽调11名审计业务骨干担负审计调查任务,确定审计组长、项目主审,对审计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制定审计调查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由审计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区涉及扶贫资金管理的财政、扶贫、发改委等16个区直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部署审计调查任务,明确审计监督内容,强调政策和纪律,强化了政治责任意识。四是实行审计调查全覆盖。通过查资料、核账目、看项目等,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16个区直单位和25个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全面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中央和省市到位资金情况、本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情况、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等,全面揭示扶贫资金收支规模和收支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五是着力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推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和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制度。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埇桥区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埇桥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为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保障。同时,将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廉政建设档案,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六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以整改为目标,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跟踪督查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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