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宿州市卫计委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号: 00318727X/201712-89329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卫生、体育,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2-14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 2017-12-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号: 词:

宿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12-14   保护视力色: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规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我委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委共办理建议提案26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21件(主办17件、协办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综合医改、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层次。我委成立了建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组建专班、严格程序、四步审核、汇报面商、认真整改”的思路,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做到用心梳理、精心部署,潜心调研、诚心沟通,齐心推进、力求满意。实行领导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在领导机制上,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梳理分类,召开委党组会讨论确定,就建议提案办理时限、标准、责任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部署,做到交办到人,责任到人。实行分级负责制,指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明确责任科室具体办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督办,同时严把政策关、文字关、质量关,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层次。

(二)明确标准要求,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我委对办理原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质量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将提案的登记、分办、交办、会办、催办、调研以及答复函起草、审核、回复以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等环节进行细化,规范办理程序,克服了办理工作的随意性,做到了一环扣一环,件件抓落实,将整个办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尤其是在办理环节,要求各承办科室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书面答复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初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由承办科室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话联系,就委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由委主要领导审签,由办公室统一书面答复,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度体系,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沟通交流,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对我委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我委采取电话、邮件等途径主动与建议提案人沟通交流,对一些需要兄弟单位协办的,我委积极与他们联系,主动协作办理。通过深入沟通,积极吸纳提案人对综合医改、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如政协第5号提案,我委积极实施综合医改,推进医改五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2+5”城市医联体和“1+4”县域医共体建设,对公立医院实行“创新型、活力型、平安型、满意型”四型医院创建管理,目前我委正在筹划理顺从严治党与医院发展、政府外部推力与医院内生动力、分级诊疗与医院错位发展、医院公益性与群众受益、医院科学管理与健康发展等五大关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实行医院成本核算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医改工作。如第233号提案,我委制定了《实施“411”计划,打造健康宿州的实施意见》,利用四年时间,建设十类项目,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市立医院、市中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中煤矿建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会办医等十类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我委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不断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的新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争取办理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将代表委员们建议提案中好的意见落实到工作中,推动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员中心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客户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