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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579/201712-6727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2-21
发布机构: 宿州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7-12-2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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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发布日期:2017-12-21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精神,推进我市加快内贸流通改革创新,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战略部署,以发展现代流通为导向,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调整供给结构,挖掘需求潜力,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我市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全面升级。

(二)基本原则。坚持结构调整,促进供需有效衔接。发挥内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把握消费变化趋势,发展新兴消费,培育消费热点。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积极性、创造性,主动适应市场供求变化,增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消费全面升级。破除影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组织方式创新,促进消费品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

坚持放管结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流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保障消费安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

坚持整体推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出台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鼓励支持力度的政策,积极营造激励机制,鼓励各市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竟相发展,宣传和复制推广取得成效明显具有安徽特色的成功经验,持续推进消费。

(三)工作目标。拟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整治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秩序问题,解决一批制约消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内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明显增强,供给结构显著优化,供需对接更加顺畅,消赞需求稳定增长,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保持稳步较快增长,力争2017年实现增长12%的目标,2018年增幅高于11%。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转换动力机制。

1.推进新技术应用。借力“电商安徽”建设稳步实施,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流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使新技术对流通发展的要素贡献率大幅提升。发展壮大一批新网商和电商服务商。跟踪服务亿元以上“电商安徽”重点建设项目。鼓励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配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采购、仓储、运输、订单等环节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创建商业新模式。准确把握消费变化趋势,推动流通由经营商品和服务向经营生活方式转变,提升生活品质,培育定制化、体验化、社交化等以人为本的新型商业模式。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发展,鼓励商业企业开展信用消费试点。积极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计划”。打造特色商业街区,鼓励申报“商业特色街区”评选。(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多方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功能完善、信息互联的城市智慧商圈,促进特色商业街区。搭建电商平台矩阵,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稳步推进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工作。支持流通与工业、农业、旅游、文化和娱乐、健身休闲等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延长服务链条,实现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流通改革,释放企业活力。

1.改革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加快制订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适应大流通、大市场和新消费发展需要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双告知”职责。开放企业名称库,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升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改革,着力从供给侧优化储备结构,提升储备的效率效能。(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取消经营限制。改变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拉动新车消费。完善汽车平行进口政策措施。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活跃二手车市场。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规范公路超限治理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研究出台邮政快递车辆通行管理办法,为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商贸物流等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海关、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税费优惠。结合我市实际,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完善物流领域增值税政策,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支持物流企业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实行汇总纳税,鼓励物流企业一体化、网络化、规模化运作。降低物流企业运输成本,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对享受我市ETC卡收费优惠的货运车辆,在现行通行费95折的基础上,再给予降低10个百分点的优惠。支持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使用安徽交通卡,并给予优惠。引导商业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研究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监管模式,鼓励进口商品直销,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宿州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夯实物流基础设施。积极构建我市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物流活力,大力促进消费。力争到2018年,力争开工建设1个多式联运重大工程,建成2个以上市级物流示范园区,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5%以上,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16家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调整供给结构,促进供需衔接。

1.持续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实体零售转型。引导实体零售适应市场、需求新变化,加快调整业态结构、商品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多领域协同,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增强实体零售核心竞争力。引导市场饱和度较高的购物中心、百货店等业态有序退出城市核心商圈或加快转型、升级,不断优化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区域级物流枢纽节点,形成与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立体化物流枢纽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宿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完善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养老护幼、购物、餐饮、维修、理发、废旧物品回收等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力争实现5个县(区)县域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以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提高流通效率;深化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推进“农商互联”,打造新型农产品供应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便民菜店等建设;鼓励流通企业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切实加强信息引导。健全商务大数据系统,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有效引导供给和需求,促进供需衔接。进一步完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体系,优化统计指标,提升数据质量,增强分析能力,做好信息发布。加强部门合作,协同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消费领域的统计调查,引导实体零售企业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拓展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渠道布局。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充分利用相关数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营决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文化。

1.认真整顿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持续推进开展互联网领域整治、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行动。集中整治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维权困难、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围绕关系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消除流通领域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化工程’’,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加强市场保障供应,规范管理直销、商业保理,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宿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商贸物流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扩大标准覆盖面、增强适用性。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提升标准化服务机构对内贸流通创新的服务能力。强化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力推进信用建设。推进商务诚信体系试点市建设,搭建全市商务信用公共服务云平台。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参与商务部“诚信促消费安徽馆网上展览”活动。探索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稳步推行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快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鼓励引导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倡导绿色环保有机的消费理念,普及绿色消费知识。建立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推进绿色市场建设。制订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市场、饭店。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优化再生资源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丰富促销形式,务求促消显效。

1.开展扩消费既定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和“八大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行动计划”;进一步挖掘“双百”、品牌“五进”等促消费活动平台的潜力,推动“同线同标同质’’出口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基地产品等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发展,满足消费者对品牌产品的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积极参与当地特色的扩消费活动。发挥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积极性,积极参加举办“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上海)”;积极参与阿里和京东平台支持继续开展“徽味年货节’’活动。通过参与大赛活动快速整合全市各地特色产品与优质网货,发挥地域产业优势与资源优势,建立宿州市农产品上行产品库,高效推进优质产品上行,促进并扩大农产品消费。开展线上线下联合促销活动,组织企业参与各类电商活动。(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3.借力重大活动开展扩消费活动。以参加徽商大会、中博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联合开展名优新特与驰名著名商标品牌产品现场展销活动。(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办好重要节点的促消费活动。针对五一、十一、双十一、双十二等消费旺季的特点,发挥当地自身优势,运用“互联网+’’等消费模式,培育消费群体,挖掘需求潜力,积极扩大消费。(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5.推进促消费深度挖掘活动。加大旅游资源品牌宣传力度,丰富家庭游、亲情游、自驾游等旅游形式,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快速发展,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不断丰富消费形式的叠加升级。(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各自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组建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海关、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统计局等部门参加的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协调机构,统筹我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区商务局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二)完善配套政策。积极研判形势,结合当地需要和实际,统筹协调,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具体税费政策,认真清理妨碍商品、服务、人员和资本在国内自由流动的规定和政策。运用“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对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给予有关政策支持。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加强对推动内贸流通改革创新扩大消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努力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提振群众消费信心,改善消费预期。

(四)加强督查落实。各县、区商务局要强化担当意识,履行好牵头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合力,共同作为,加强对属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善于发掘经验,及时解决问题。在专项行动结束时止,各地商务局要在每月的20号前向市商务局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信息。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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