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2日,市水利局会同市纪委驻水利局纪检组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改落实情况及5条河流整治情况专项督察。
2017年12月22日,由宿州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范晓君、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王红平、市水利局水政科工作人员褚安琪组成的督查组进行督察。22日上午督查组以现场抽查的方式,前往入河排污口现场,督查了水资办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了超标排放入河排污口整改销号情况;并在现场指出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整改意见,填写了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督察检查记录表。下午督查组以听取汇报、逐一审阅档案的方式,督察了水资办管辖的22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建立、标志牌设置、监督审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出档案建立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