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202/201712-60850 | 信息分类: | 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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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DOC | 发文日期: | 2017-12-11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12-11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反馈 | ||
文号: | 关键词: |
《宿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汇总 | ||||
汇总单位:宿州市住建委 意见汇总时间:2017.12.10 | ||||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备 注 |
1 | 埇桥区 | 无意见 | ||
2 | 砀山县 | 无意见 | ||
3 | 萧 县 | 无意见 | ||
4 | 灵璧县 | 纸质反馈见附件 | 采纳 | |
5 | 泗 县 | 无意见 | ||
6 | 市规划局 | 无意见 | ||
7 | 市发改委 | 纸质反馈见附件 | 采纳 | |
8 | 市环保局 | 无意见 | ||
9 | 市财政局 | 建议将(三)落实资金保障2拓宽政府购买渠道删除 | 采纳 | |
10 | 市城管局 |
1.第四章重点工程(五)污水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内容中“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议修改为“城区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2. 第四章重点工程(五)污水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对宿州主城区环城河、环城河引河、沱河、运粮河、汇源大沟、三八沟、三八河、宿蒙大沟、铁路运河、龙河、老沱河、火车站三塘等城区等12 条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中“火车站三塘”修改为“火车站两塘”。 3. 第四章重点工程(六) 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排水防涝设施。推进宿州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宿州市城区防涝设施、宿州市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宿州市城区排水系统综合治理”建议修改为“排水防涝设施。推进宿州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 4. 第四章重点工程(十)园林绿地增量提质工程建议修改为“园林工程。结合宿州市主城区公园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公园游园、节点绿地。建成宿州市植物公园、森林动物世界,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中央广场、市民公园、湿地公园,泗县森林公园、新汴河滨河公园、新濉河园林景观工程,萧县倒流河综合治理、萧县梅村省级森林公园,埇桥区城东运河遗址公园等项目;推动宿州主城区运河遗址公园、环城河外环景观工程,加快推进唐河濉河生态园、桃园湖生态园、芦岭湖生态园等项目。” |
部分采纳 | |
11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
12 | 市水利局 | 纸质反馈见附件 | 采纳 | |
13 | 市法制办 | 无意见 | ||
14 | 国网宿州供电公司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