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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229/201712-80263 信息分类: 发布实录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2-20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生成日期: 2017-12-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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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7-12-20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材料

宿州市国资委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锁定调转促主线,积极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科学引导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有效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国有资产经营运行保持平稳

十八大以来,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日趋明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率、发展活力和动力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10月,纳入全市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共计170户(市属企业140户,县区属企业30户),与2012年相比,新增国有企业90户;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63.8亿元,和前一个五年相比增加了1019.42亿元;负债总额670亿元,增加了560.14亿元,资产负债率53%;所有者权益总额593.9亿元,增加了459.38亿元;实际上交各种税费1.33亿元,增加了0.831亿元;今年1-10月份继续保持这样一个良好的态势,全市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实现净利润2.0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同比增长14.6%。

二、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一)以中央精神为指针,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加强国企党组织领导地位。2017年6月宿州市国资委党的组织形式由党组改设为党委,下设党群工作部、监事会科、稽查科,在原有的国资办与企改科的基础上增加3个科室,将党的建设纳入到国资委整体工作之中并确保党在企业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修改完善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宿州市国资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 〔2017〕16号),要求全市市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对不符合中央党建精神的章程进行修改。截止到目前,城投、工投、交投集团等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已全部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国有参股企业的章程修改工作,市委组织部门正在按照公司法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是规范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行为。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宿政秘〔2017〕98号),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在实施改革重组、国有产权交易、投资、资产出租、担保贷款等经营行为时,必须经党组织研究以后方能进入公司决策程序,确保市属国有企业所有经营管理行为必须把党组织研究作为前置程序。

(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精心绘制国企改革路线图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宿发〔2016〕19号)、《宿州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宿国深改〔2017〕1号)、《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引》(宿国资〔2016〕38号)、《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申请和报批流程》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确定了宿州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路径,分解落实了改革重点任务,为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基本思路: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形式,积极引入非公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建立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化对董事的责任追究。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重点,通过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监管等方式,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以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平台,在国有企业中逐步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参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促进国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扬长避短,合理组合。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着力点,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培育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能创新的企业家队伍,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以分类改革为原则,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盘活国有资产,推进股份化改造,是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我市先后完成了皖创环保、宇宁果胶、华成种业等公司的股份化改造,实现了宿州华源电力公司所持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股权重组,推进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居工程开发处整体划转和宿州金安驾校资产划转、职工安置工作,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因企施策,清理注销“僵尸企业”,2015 年以来先后注销宿州市鑫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宿州市广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美惠多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和宿县地区百货站等27家企业,盘活国有资产近百亿元。

(四)以引进战略投资者、非公资本为抓手,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新路径

一是积极引进合肥市保安集团对市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国有股份多元化改制,利用先进地区成熟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方法和经验,公司经营状况日益良好,同时,引进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首期资金2500万元,随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断扩大和后续资金的不断投入,未来3-5年市保安服务公司将会发展成为皖北地区规模较大的城市金融服务中心。二是选择国有独资企业—宿州市种子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成功引进北京先农基金有限公司和皖垦基金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战略投资者资金近2500万元,同时开展了职工持股试点,企业33名职工拥有了企业股份。改造后的华成种业不断壮大,短短2年内就实现6个国培、10个省申品种的骄人成绩,未来几年公司可有望实现上市挂牌。三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宿州国安储备粮有限公司和宿州利和水处理有限公司分别引进非公资本安徽省正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发展态势得到较大提高。

(三)国资监管力度全面得到提升

2015年11月24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授权国资委对市属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宿政办秘〔2015〕106号),明确规定“授权市国资委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市属企业的公共管理职能由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这几年,宿州市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明确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国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印发出台,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担保、投资等行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建立问责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产权交易管理日益规范。先后完成宿州海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转让、宿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华源电力公司对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17%国有股权的挂牌出让等;按规定程序,完成华成种业的增资扩股;按照《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解散注销宿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并将其清算剩余资金上交财政。产权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促进了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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