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号: 003187229/201712-74978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2-15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生成日期: 2017-12-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稳步实施33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号: 词:

宿州市稳步实施33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5   保护视力色:       

绩效评价工作是有效检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试金石”,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7号),推进民生工程管理规范化,组织实施高效化,建后管养长效化。2017年下半年以来,宿州市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逐步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为全面总结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成效,分析评估资金使用、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效益发挥等,确保实现惠民效益最大化。6月份,市民生办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6年完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民生工程项目,2017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180”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修订33项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市民生办在2015年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结合省民生办及省直部门相关考核要求,多次征求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意见后,修改完善《宿州市33项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市政府已经审批并于近期印发。《考核评价办法》将省、市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市直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重要指标,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三是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为促进民生工程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市民生办根据省民生办绩效评价要求,制定《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价对象、责任分工、组织实施、问题整改时限、结果运用等。将工程类项目、新增项目作为考核重点,市直部门尽快安排部署各县区开展绩效自评,查摆问题、查缺补漏,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

四是全面督查绩效自评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检验各县区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情况,近期,市民生办按照真实、可观、公正的要求,将组织三个评价组,赴各县区实地开展为期一周的绩效评价工作督查活动。评价检查按照评价标准与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打分,提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不断推动民生工程工作提质增效。

会员中心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客户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