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763/201711-82421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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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11-23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115号)要求,现就宿州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萧县、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考试成绩公布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自11月21日上午8时起,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我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司法局法制科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当在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申请人到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8楼815室)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已申领C类证书的申请人员,现申请A类证书需提供已申领C类证书的正副本。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第1、2项材料原件经我局工作人员审验后退回。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四、咨询电话
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安徽省司法厅和宿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安徽省司法厅:0551—65982162。
宿州市司法局:0557—3029481。
宿州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