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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835/201712-5579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DOC 发文日期: 2017-12-18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7-12-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号: 宿民发〔2017〕116号 词:

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8   保护视力色:       

 

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宿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八一”期间、党十九大召开前及召开期间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

 

 

宿州市民政局

2017719


 

宿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提高宿州市民政局信访维稳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理、快速反应和统筹协调能力,有效维护市民政局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群众依法上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件》和民政部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民政系统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基本原则

按照“区分性质、依法办事、讲究策略、冷静稳妥”的处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分管、谁协调”,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慎用强制措施原则,认真落实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切实做到信息超前、准备充分,指挥有序、处置得当、保障到位。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成立“宿州市民政局妥善处置集体访和异常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民政局及机关各业务科室(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根据职能分工成立接谈组、协调组、宣传组、保障组。

接谈组,组长由信访所涉业务科室科长担任,相关科室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参加。接谈组负责接待上访人员并接谈,由组长根据上访对象的类别及主要诉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接待接谈;

协调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相关科室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参加。协调组主要与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及辖区内派出所联系,并视情与县区民政局沟通协调;

宣传组,组长由局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相关科室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参加。宣传组主要负责舆情收集、整理、上报,把握舆情导向,组织、协调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保障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相关科室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参加。保障组主要负责相关保障工作。

(二)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针对群体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秩序;

4.负责向局党组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材料,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情况。

四、适用事项(情况)

凡在市局信访接待室和局机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访、异常访行为,按本方案规定处置。

1)不听劝解,有意围堵局机关大门,冲击局机关办公楼的;

2)在局机关门前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的;

3)群体性静坐、下跪、长期滞留不愿离开的;

4)有意威胁、侮辱、谩骂、诬陷、殴打工作人员的;

5)制造事端、阻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控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过激行为的;

6)以绝食、自杀、自残相要挟的;

7)实施打、砸、抢,破坏公物、聚众闹事,严重干扰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8)其它影响信访工作秩序和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

五、处置程序及方法

(一)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属于民政业务的,及时进行逐人登记,了解上访人数、姓名、户籍和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要求集体上访人员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诉求。对不属于民政业务的,解释清楚,告知有关部门。

接待受理按业务归口办理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参加接谈处理。接谈后,及时编写信访信息,上报局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对经多方劝解,上访人员仍不满意不愿离开的,通知信访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及时前往市民政局,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发生重大异常过激行为时,在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配合辖区内公安部门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民政对象到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等地集体上访的,接上级通知后,分管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迅速到指定地点接谈。

(四)20人以上的规模性上访,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到及时处置和报告。

(五)处置时,要文明依法,耐心解释,做好取证。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处置集体访、异常访工作的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听从调遣和指挥,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在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统一政策、统一口径,讲究方法,把握时机,耐心疏导,慎重妥善处理,在化解矛盾上多下功夫,控制和避免事态扩大,防止酿成事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及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示和工作安排,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切实做好接访和处置工作。

(二)深入摸底,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做到深入信访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信访问题突出的群体去下访;坚持做到遇到群体性上访时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坚持做到重要信访事项要由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或上门走访;坚持做到将调研和检查工作作为化解信访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做好一线信访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沟通,建立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市民政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各有关科室和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信访维稳工作的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与辖区内的公安、街道等部门建立快速反应和协调机制。

(四)科学研判,建立健全政策。加强信访工作研究,研究探讨信访工作中新问题、新举措、新办法,推动政策建立、修改和完善,坚持从政策层面回应群众集中反应的疑点和焦点问题,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制度,破解信访难题,更好地服务于民。

(五)强化引导,做实做细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生活困难、维护个人的切身利益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规程、法规政策,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信访人员权益,有力减少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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