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835/201712-95049 | 信息分类: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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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批复,DOC | 发文日期: | 2017-12-07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07 |
生效时间: | 2017-12-07 | 废止时间: | 2027-12-06 |
名称: | 关于同意宿州市棉花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 ||
文号: | 宿民审批[2017]054号 | 关键词: | 注销登记 |
宿州市棉花协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注销宿州市棉花协会登记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宿州市棉花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413006709204397,法人代表:张宿城 )注销登记。
请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帐户等注销手续。将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印章、财务凭证上交到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予以核销废止。今后,不得继续以该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此复 。
宿州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