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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6815453/201711-70438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民族、宗教 发文日期: 2017-11-27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 生成日期: 2017-11-2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四个注重”优化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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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四个注重”优化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

发布日期:2017-11-27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站点建设,推动活动开展,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完善机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去年以来,全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接待少数民族法律咨询659人次,受理审批涉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41件,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一是注重站点建设。20163月,宿州市第一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桥区沱河办事处设立。按照市级工作站建设标准,各县(区)分别在少数民族聚集区统一设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砀山县结合县城少数民族散杂居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在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又在南城民族社区设立1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联系点1个,实现了宿州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

 二是注重活动开展。着眼于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12.4”法制宣传日和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省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节点和重要活动,通过举办现场咨询、法律维权讲座和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新兴信息化平台,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维权宣传活动,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和信赖。其中,“微”平台共发布、推送各类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信息30余条,接受会话、咨询100余次,相关信息的阅读总量突破2万人次。

 三是注重方式创新。全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了少数民族群体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实行“一简三优”工作方式: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一律“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同时,创新开展“两项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对行为不便的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重大疾病患者等少数民族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专职律师或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拨打“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通过法律援助官方微博、微信留言,便可直接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即可预约一周内的法律援助申请办理。

 四是注重完善机制。遵循“以管理促规范、以服务促效果、以执行促效率”的原则,健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质量监管、案卷归档等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站点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回访和业务衔接等工作,切实提升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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