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413/201712-53645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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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12-18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18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院士工作站如何申报? |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网友咨询:院士工作站如何申报?
回应:2017年度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二、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一)符合设立条件的省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gov.cn/egrantweb/)→“省平台与人才专项” →“院士工作站登记”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表》,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上传相关附件。
(二)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书面提交所在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
(三)所在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授牌。
三、相关附件材料要求
(一)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和期限(不少于3年);
(二)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三)法人资格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四)院士简介;
(五)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情况;
(六)在研科技项目、科研条件等其他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557-3022961(市科技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