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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245/201712-71781 信息分类: 审批结果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2-25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生成日期: 2017-12-2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迎宾小区(人民 路21#地)项目立项批复的公示
号: 词:

关于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迎宾小区(人民 路21#地)项目立项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5   保护视力色: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审批科,匿名方式不予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东侧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审批科  0557-3030685。

一、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宿发改审批2017〕153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迎宾小区(人民路21#地)项目

三、审批类别:审批

四、许可内容:

(一)为加快宿州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2017年7月7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迎宾小区(人民路21#地)项目立项。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建项目:迎宾小区(人民路21#地),该项目选址位置西至人民路、北至纺织路、东至规划支路、南至鹏程路。

(三)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委托有资质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明确项目内容、投资及规模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六、许可机关: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七、地方编码:2017-341302-47-01-03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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