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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25   作者:admin    来源:宿州市政府    阅读: 次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公司,直属市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主要从事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土地整备及园区开发、经营和管理等业务,是高新区建设、投资、融资、资产运营的重要平台。随着高新区快速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计划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财务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范围

1、财务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详见岗位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品德端正;

4、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及代码

专业要求

人数

学历要求

工作及年龄要求

财务工作人员(代码:20170501

财会类专业

2

本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连续在同一单位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至2017年6月1日)。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办公室工作人员(代码:20170502

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

3

本科及以上

连续在同一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至2017年6月1日),熟悉办公室工作程序和办公自动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文字功底,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有责任心。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单位在宿州人事考试网、宿州市政府网站、高新区管委会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宿州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9:00至6月3日12: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宿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5月26日9:00至6月3日16:00。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6月3日16:00前随时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6月4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聘单位应在6月4日16: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于6月4日16:00前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截止后,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5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聘单位于6月5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政府所在地;报考人员可于6月8日至10日从宿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人事考试网、宿州市政府网、宿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工作人员享受公司一般正式员工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3697783。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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